

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财满街67号院9号楼11至12层1单元1204

北京中仁慈善基金会
捐赠协议书
捐赠人: (以下简称甲方)
受赠人:北京中仁慈善基金会 (以下简称乙方)
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助力乡村振兴发展,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,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人民币 万元(大写: 圆整)捐赠乙方,乙方同意接受该笔捐款。
第二条 甲方保证捐款资金系其所有的合法财产。如捐赠资金在捐赠后发生产权纠纷,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意愿,本项捐赠资金用于 ,遵循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。
第四条 甲方于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捐赠款付至乙方账户,乙方应在捐赠款到帐后 7 日内出具合法、有效的捐赠票据。
乙方账户信息如下:
开户名:北京中仁慈善基金会
账 号:建设银行北京财满街支行
开户行:1105 0172 7900 0000 1525
汇款时请备注:
第五条 本笔捐赠资金接受甲、乙双方监管,以确保善款的去向符合协议约定的用途。本笔捐赠资金接受捐赠企业及社会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。
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。本捐赠为公益行为,协议成立后,不能撤销,受法律保护。
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意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,经甲、乙双方协商一致,可订立补充条款。补充条款为本协议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,双方各执两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 方: 乙 方:北京中仁慈善基金会
负责人: 负责人:
时 间: 年 月 日 时 间: 年 月 日